父母應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有意識地培養邏輯推理能力
來源:多元智能叢書 2008-11-06 14:27:03

3-4歲兒童的認識活動往往依靠動作進行,即具體形象思維這是先學前期兒童的典型特點。讓他們說出某一小堆糖有幾塊,他們就用手一塊一塊地數才能弄清,他們不會像大些的孩子那樣在心里默數。因此,如果讓小班兒童懂得某些物理知識,就應該使他們有親自接觸這些物體的機會。
由于3歲兒童的思維還要依靠動作,所以他們不會計劃自己的行動,只能是先做后想,或者邊做邊想。比如,在捏橡皮泥之前往往說不出自己要捏成什么,而常常是在捏好之后有所發現:“面條!”
3歲兒童只能理解具體的事情,不會作復雜的分析綜合,只能作直接推理,不會進行邏輯推理。例如,在幼兒園上課時,有的孩子要上廁所,其他幾個孩子一個跟著一個學,也要去。老師不高興了,說:"都去都去!"孩子們一下就全跑光了。因此對兒童提要求也要注意具體,最好說:“眼睛看著媽媽(爸爸)!”而不要說:“注意聽講!”因為3歲兒童一般不易接受這種一般性的抽象要求。
3歲兒童雖然主要是具體形象思維,但這并不否認孩子在他的經驗范圍內,對他所熟悉的事物,已開始有可能進行最簡單的抽象思維。這時,他可能運用分析、比較等思維方式,做出簡單的判斷和推理,從而解決簡單的智慧任務,如復述4-5位數,倒數3-1或5-1;認識若干漢字,6-10個數字,會做數字,漢字配對;背數到20,點數到8,取5件玩具等,3歲孩子已基本上具備了上述的邏輯數學能力。
要讓孩子的邏輯推理能力得到提升,父母應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有意識地培養。在孩子3歲1-3個月時,父母要教孩子理解數的意義,唱數和點算是通常采用的方式,唱數是語言上的表達,點數是手與口的對應。為了讓孩子確實的了解數字的量,可以用實際的物品給孩子點算,像2個蘋果,口里說2,手上數1個、2個蘋果。還可以根據3歲孩子的思維特點,運用形象直觀的實物和對應的字形,編成兒歌,讓孩子在朗朗上口的數字歌中記住并理解數字。3歲4-6個月,父母可以讓孩子玩數數器,練習一邊背數一邊撥動珠子,具體的撥珠子使孩子感到好玩,從而使背數與點數接邊。通過撥動珠子使抽象的數落實到具體實數,為進一步按數取物打好基礎。3歲7-9個月,父母可用積木或珠子、糖果等能擺開的小東西,教孩子學5以內數的組成及做5以內的加減法,孩子從實物運算,數東西漸漸上升到不必數物而學會心算。3歲10-12個月,父母可讓孩子倒述幾位數,如24應倒為42,75應倒為57。倒述要求孩子先記住幾位數,再在腦中易位說出,善于倒述的孩子將來學算術時會有較好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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