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集體停課要求嚴懲兇手
來源:南方都市報 文章作者:譚林 2010-04-27 10:40:04

“老師被學生群毆幾近失明”追蹤
4月23日,陸豐甲子一中語文教師范炳因為制止學生在考試中搗亂,遭學生及家長毆打,致左眼幾近失明。此事報道后引起社會的強烈關注。昨天,該校大部分老師“停課”,要求嚴懲兇手,以維護教師的尊嚴。
警方已確認打人兇手是一學生的叔叔,目前在逃,此人犯有前科,仍處于保外就醫期間。
“學生打老師的情況太常見了。”記者調查時了解到,陸豐多位老師有被學生及其家長毆打的經歷。
省委常委、公安廳長梁偉發就此作出批示:一定要徹查此事,將打人者捉拿歸案。
被打老師:若學生改過我愿用新眼光看待
昨天,范炳老師還躺在廣東省榮軍醫院的病床上,他的左眼依然無法看清東西,全身不能動彈,頭部又痛又暈,雙腳麻痹。醫生說其左眼是否能康復,情況仍然很不明朗。
范炳曾經表示,只要當事學生肯真心改過,他仍愿意用新的眼光來看待孩子。但是,從事發當天到昨日,范老師沒有收到當事學生和家長的一言一語,他的心情很沉重,對孩子他不愿多提。范炳說:“我有話說,尤其是對孩子的家長和那些像黑社會一樣的人員。我希望肇事者承擔一切責任,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僅僅因為學生和老師之間的問題,就這樣拿著兇器闖入校園行兇,如此下去,教育還怎么辦下去?”
警方:帶頭行兇家長系保外就醫人員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陸豐市甲子一中。盡管學生都按正常時間到學校上課,但是課堂上已經沒有老師在場。該校不得不讓行政人員發試卷考試以穩定學生情緒。
老師昨天一天都在該校三樓的一間科室里和校長、教育局的領導交涉。他們希望他們用停課的行動來聲援被打受傷的范老師。
范炳上周五被打,當天下午該校多數老師就沒有上課。他們稱,若沒等到公正的答復,將進行更大規模的停課行動。其他多所中小學老師也表示,如果這次沒有得到合理的結果,他們不排除一起進行規模更大的停課行動,以維護教師的尊嚴。
警方說,帶頭打人的肇事者系其中一名學生的叔叔,犯有前科,仍處于保外就醫期間。
教育局長:教師被打已不是一次兩次了
陸豐市教育局局長林少葵前天已進駐甲子一中,他說:“教師被打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這次教育局一定盡一切力量還給老師一個公道”。
昨天,陸豐市委常委、公安局長陳宇鏗帶隊來到學校,表示要從嚴從快懲處兇手。他說,掘地三尺也要將打人兇手捉拿歸案,還校園安寧。
個案
甲西小學 五年級語文教師范水擁
家長不分青紅皂白一拳打中肋下
2003年,范水擁老師剛剛畢業參加工作,在博社小學任五年級語文老師,兼體育課。在上體育課時教學生新奇舞蹈引起外校幾個初中生擠進教室圍觀。范老師讓對方出去,對方頂撞。范老師和另外一個老師把其中一個學生拉到辦公室。十多分鐘后,該學生父母、叔叔過來,聽到學生說“我給老師打了”后,不分青紅皂白就一拳打到范老師肋下,并罵道“我的孩子用不著你來教育。”后在多方說情之下,范老師沒要求賠醫藥費。
甲子三中 初一語文教師李老師
先遭學生拳襲后被家長辱罵
2009年第二學期的一天上午,時任地理教師的李老師發現初二(5)班里有兩個女生逃課和幾個男生在操場聊天,遂到操場找那兩個女生回去上課。當時有兩個男生阻止女生離開,并辱罵李老師。經請示校領導,李老師帶著幾名老師欲將學生帶往辦公室,卻被其中一名男生一拳打到胸口。事后該學生家長也在辦公室對李老師辱罵。
碣北中學 八年級班主任陳朝宗
校長眼睛打腫嘴角流血
2008年,八年級九班的班主任陳朝宗班上一名學生搗亂,陳欲將該學生拉到辦公室進行教育,沒想到陳老師被其他學生抱住,該學生逃跑。下午,該學生帶著家長等5人怒氣沖沖進入學校,對陳朝宗及該校校長和勸架老師一起毒打。他們離去后又換了一撥人來校鬧事。校長眼睛都被打腫,嘴角流血。對方說“這里就是我的地盤,以后碣北的老師我見一個打一個!”
鐘山中學 初一語文教師黃老師
任教剛兩天便遭家長板凳砸頭
2008年黃老師當時在大茂小學(村屬學校)任教剛兩天,就被學生家長打了。當時因為學校亂收費,學生家長去學校退校服,找不到校長,就情緒激動地辱罵老師。黃老師和其他幾位老師進行勸解,反遭毆打。有個家長操起凳子狠砸黃老師的頭,還有其他家屬也一擁而上,用杯子、石頭砸他,導致其受輕傷,到醫院里住了兩個多月。但當地教育部門不把事情上報,只能吃啞巴虧。
反思
“這么多打老師事件沒一件嚴厲處理的”
“陸豐家族勢力很強,動不動就出動幾十數百人來鬧事,教育部門擔心鬧出更大的問題,不得不妥協。”甲子一中的陳老師說。
陳老師表示:“這么久以來,我們從來沒有聽說過哪個打老師的家長會被公安部門采取措施。即使公安部門現場看到手持器械到學校鬧事的家長,也是驅散了事,并沒有任何刑事甚至行政上的處理。現在的家長已經養成了打老師最多只是賠償醫藥費了事的觀念。”
陳老師說,范老師被打傷后,還有一些家長拿著器械守在校門口,聲稱誰敢出校門就打誰。直到公安機關來了,才把范老師用木板抬出去。
“我們真的已經沒有什么安全感。連安全都沒保障,誰敢去管?被打了,連一個申冤的地方都沒有。這么多毆打老師的事件,我們沒有發現一件處理得比較嚴厲的,往往都是不了了之。”陳老師感嘆。
甲子一中的劉老師說,學校不能開除學生,對犯錯誤的學生奈何不得。所以很多教師就抱著不聞不問的態度。
教育部前年出臺了《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其中規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采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華南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葛新斌教授表示,這是一條畫蛇添足的規定,因為對學生的批評權本身就是在教師的專業權利范圍之內的。
但為何會有這樣一條規定呢?葛教授說,源于一個“怕”字。《九年義務教育法》規定,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這使得學生認為無人能管,家長護短。且現在教師的從教環境大不如前,教師的社會支持度下降,批評學生更加困難了。
葛教授說,一旦出現教師人身權益受到傷害的情況,校方不應采取息事寧人的措施,教育相關機構也應一方面維護學生的受教育權,另一方面保障教師的人權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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