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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9 17:52:02 下載試卷 標簽:二年級 教案 語文
稱人的量詞“位”使用率很高,但人們常常將它用錯:該用量詞“個”、“名”的,卻用“位”了。
量詞“位”,《辭海》解釋為“稱人的敬辭”,《現代漢語辭典》解釋為“用于人(含敬意)”,其他語言工具書也作如是解釋?梢姡吭~“位”,一般只用于所稱的對象是可敬的(如“三位來賓”),不能用于不該尊敬的對象(如不能說“一位犯人”)。而量詞“個”、“名”的使用范圍要大得多,它們既可以用于好的對象(如“一個戰士”、“一名教師”),也可用于壞的對象(如“一個罪犯”、“這名小偷”)。
在實際生活中,由于一些人不注意它們的區別,誤用“位”的現象很多,請看下面幾個例子:
①俄羅斯一位54歲的祖母竟然為了7萬美金,要把5歲的孫子賣到國外供人大卸八塊……(《文匯報·利令智昏,祖母賣孫》)
、诰驮谶@(分娩)當口,不知從那兒殺出一位男大夫,旁若無人地站在我的旁邊。(《中國青年報·一位育齡婦女的痛苦遭遇》)
③另一位人士說,砍樹是為了治蟲。但國家森林保護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砍伐樹木必須經過林業主管部門批準。(《揚子晚報·虞山數千松樹遭砍伐》)
、芤晃辉诖藚⒓淤博的小伙子講,在這里一下子輸贏幾千元是常事。(《揚州晚報·夜探“賭廳”》)
⑤發現浴室包廂內正在播放黃色VCD影碟,有9位浴客正在觀看。(《揚州晚報·黃販落網記》)
、奕槐I賊膽子真大,大白天把別人門口的樹鋸倒偷走……(《江都日報·光天化日盜樹,偷運途中被捉》)
以上六例中的“位”都被誤用了。例子中的對象都是應該批評教育或繩之以法的人,用表敬意的量詞“位”是不當的,應改用“個”或“名”。
在中學語文教材中,也有用錯量詞“位”的,如高中第二冊《黃鸝》:
有一次,在東海岸的長堤上,一位身穿皮大衣戴皮帽的中年人,只是為了討取身邊女朋友的一笑,就開槍射死了一只回翔在天空的海鷗……勝利品無法取到,那位女人請在海面上操作的海帶培養工人幫助打撈,工人們憤怒地掉頭劃船而去。
這個“身穿皮大衣戴皮帽的中年人”和那個“女人”所作所為著實可惡,可文中兩次把表尊重的量詞“位”用在他們身上,顯然很不合適,也應該改為“個”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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