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變的歷史故事
來源:網絡 2010-03-02 10:58:35

明末清初奴仆反抗主人奴役的斗爭。奴即富戶家內奴仆。古稱臧獲﹑蒼頭﹐元代稱驅口﹐明代稱賤民,子孫世世為奴者稱世仆。奴仆隸屬于主人整個家族﹐地位極低。在《大明律》中﹐奴仆制度受到承認和保護。
事找明初﹐奴仆制度在政府的保護下有所發展。奴仆主要由官賜奴和官奴所構成。如明太祖賜李善長卒百二十人為奴軍﹐后賜以鐵冊﹐又謂鐵冊軍(邊地軍隊中的家丁與鐵冊軍差不多)﹔又如涼國公藍玉有家奴數百。永樂時﹐凡從建文不附燕兵者多被殺﹐被害者的親屬全淪為樂戶﹐編入奴籍。嘉靖以后﹐江南經濟發達﹐富戶尤多﹐破產農民和手工業者賣身為私奴者日益增多。有的富戶蓄奴多達一兩千人。凡此類奴仆都立有賣身契約﹐子孫累世不得脫籍。江北奴仆系由縉紳雇募﹐河南﹑山東等省都有蓄奴之風,但數量少于江南。萬歷﹑天啟以后﹐在各地農民起義的影響下﹐奴仆開始起而反抗主人。明末清初,奴變遍及湖北﹑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等地。明末農民戰爭中﹐奴仆乘勢暴動﹐江西永新等地﹐奴仆占據主家田產﹐散發主家糧食﹐并捆其主人﹐斥問“奈何以奴呼我 ?”他們所提出的“鏟主仆﹑貴賤、貧富而平之”的口號﹐直指封建的人身壓迫關系。江蘇嘉定等地的奴仆操戈索契(賣身契文)﹐踞坐索身契者數萬余人﹐聲勢浩大。有的地區奴仆有自己的組織﹐如湖北麻城有“里仁會”﹑江蘇太倉有“烏龍會”﹐金壇等地有“削鼻班”等。清軍入關以后﹐隨著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交織在一起﹐奴變延及南方各地和北方的山東地區﹐索契斗爭尤為激烈。
清代康熙初年﹐在奴仆斗爭的打擊下﹐富戶不敢蓄奴。雍正年間﹐清政府被迫廢除樂戶奴籍﹐并解除徽州(今安徽歙縣)﹑寧國﹑池州(今安徽貴池)三府世仆奴籍﹐江蘇常熟的賤民也取得良民地位。這些都是奴仆不斷斗爭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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