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擇校費均上交財政部門
來源:新京報 文章作者:王姝 2010-03-26 09:15:53

新京報訊 北京市海淀區擇校費的收取標準、高額擇校費去向,一直受社會各界關注。“指定銀行收取,統一交納到財政部門,統一開票,統一納入收支兩條線;主要用于公共事業,補充教育經費”。
昨日,海淀區紀委監察局糾風室負責人張樹杰做客首都之窗,接受網友提問時,對擇校費去向做出如上說明。
據其介紹,可以收取擇校費的海淀高中名校,必須遵守三原則:限分數,不能低于20分;限錢數,每個學生不能超三萬;限人數,最高人數不能超過當年學生的 18%。且交擇校費后,不再收取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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