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狀辨誣(2)
來源:奧數網 文章作者:奧數網整理 2010-03-29 10:48:44

劉成為弄清告狀者所列李蜻謀反的"罪證"是否為編造,用計誘使告狀者再寫一份狀子。他的思路是這樣的:
凡編造的東西如栗再復述一遍就有可能出現前后不合的地方。如來復述后前后一致,不能排除是誣告,但若復述后前后不一致,則可定他的誣告罪。劉成將告狀人先后寫的兩張狀子一比較,果然發現許多漏洞,揭露了誣告者,避免了一場冤案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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