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暗戰有悖義務教育法的初衷
來源:京華時報 文章作者:編輯 2010-07-19 17:52:41

根據義務教育法,在義務教育階段我國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允許通過考試來選拔和淘汰學生。這一做法初衷在于減輕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而在現實情況中,卻出現了許多與義務教育法初衷相悖的現象。
由于當前我國基礎教育資源不平衡,好學校成了一種稀缺資源。小升初取消考試后,在一些地方,小學生當選市級“三好生”成為進入所謂“好學校”推薦條件。“三好生”稱號由于和升學掛鉤,分量驟然增大,很多家長為此挖空心思爭取孩子當選“三好生”。“三好生”評選制度,已被扭曲成為獲得優質基礎教育資源的一種手段,成為一種不正常現象。評選“三好生”把成人世界里一些暗箱操作行為反射到孩子的世界里,人為地把孩子分成優等生和差等生,這對孩子健康成長極為不利。
此外,在“小升初”推優過程中形成的利益鏈條,同樣值得關注。一些地方三令五申整頓公辦校自辦以及與民辦機構合辦的培訓班,禁辦“小升初”培訓內容,禁止通過培訓班選拔學生。然而,一些有著“公辦學校背景”的培訓機構向學生家長“暗示”:與他們對口的好學校會從他們舉辦的培訓班中選拔學生。于是小升初潛規則泛濫,為了讓孩子多一些上名校的概率,學生家長不得不提前幾年花費大量金錢和精力在培訓機構報名“占坑”,讓孩子疲于應付各類培訓和選拔考試。由小升初激活的奧數、鋼琴、聲樂、作文等各類競賽和各類特長證書考級市場,也與義務教育法減輕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的初衷背道而馳。
產生“小升初”亂象的癥結,在于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衡,從而引發了所謂的“擇校”現象。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切實縮小校際差距,著力解決擇校問題”“完善初中就近免試入學的具體辦法”。均衡發展是義務教育的戰略性任務,其關鍵在于均衡配置教師、設備、圖書、校舍等各項資源。而小升初“擇校”現象,對于促進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發展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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