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行為屬于違規(guī)有償補課一旦發(fā)現可網上投訴可舉報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2011-07-05 00:25:34

本報刊出《公辦教師走穴民辦學校嚴懲!》一文,對暑假前各民辦輔導班“競打”名師牌、招徠學生的現象進行批評。文章見報后,引起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及我市師生和家長的重視。市教育局重申:禁止公辦學校在職教師參與民辦機構或個人組織的有償補課,并公布舉報電話。
據介紹,中小學校及在職教師違規(guī)有償補課的行為包括:
1.公辦中小學校組織學生集體進行有償補課或借助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家長委員會等名義參與組織的有償補課;
2.公辦中小學的在職教師組織學生集體進行有償補課或授意所教班級學生參加本人或他人組織的有償補課;
3.公辦中小學的在職教師參與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或其他個人組織的面向中小學生的有償補課;
4.公辦中小學的在職教師利用補課講新課及“課上不講、課下講”的行為;
5.民辦學歷教育學校及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聘用在職教師講授九年義務教育教材內容的有償輔導行為。
市教育局將就此開展專項治理行動,范圍是公辦和民辦性質的小學、初中、高中及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教師,視情節(jié)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或者予以解除聘任合同。對違規(guī)教師所在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所在學校及學校主要負責人年內各種評先選優(yōu)資格,并在全市范圍給予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管理權限,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學校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據市教育局民辦教育管理處負責人介紹,民辦教育機構不得聘用公辦學校在職教師,更不準對聽課學生講授新課,只能進行補課和輔導。針對目前民辦學校野廣告滿天飛的現象,該負責人表示,民辦教育機構刊發(fā)廣告前,都應先到教育部門進行廣告?zhèn)浒。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將限期3個月進行整改,其間不得招生或辦班授課,情節(jié)嚴重的將吊銷其辦學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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