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衡陽市城區小升初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2016-05-23 10:59:21

2016年衡陽市城區小升初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關于印發《2016年衡陽市城區初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局直各相關單位:
《2016年衡陽市城區初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衡陽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7日
2016年衡陽市城區初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14]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1號)等文件精神,有效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范招生行為,提高治理水平,促進教育公平,認真做好2016年我市城區初中招生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生辦法
公辦初中按照“相對就近、劃片招生、計劃到校、免試入學”的方式進行。民辦初中按照“自主招生、微機派位、計劃到校、免試入學”的方式進行。
二、招生政策
㈠特色學校招生
市二中、市三中、市外國語學校、市十九中等特色學校,根據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優先接受新生報名,進行特長測試并開展錄取工作,被錄取的小學畢業生不再參加公辦學校的劃片錄取和民辦學校的微機派位及自主招生。
㈡公辦初中招生
1.公辦初中學校招生依據小學畢業生(具有市城區戶籍)居住和戶籍所在地劃分就讀片域(如居住和戶籍所在地不一致,以居住所在地為主),免試入學。若公辦初中學校的學位不能滿足就近原則,由市中招辦協調安排。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要求在城區中學就讀,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明(務工所在區域的居住證,或在城區的房產證)、務工證明(務工的勞動合同,須用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名蓋章,并由用工單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勞動保障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個體經營者可用工商稅務證代替;或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證明)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等材料向服務區范圍內公辦初中學校提出申請,經核查批準后,就近免試入讀。凡符合就讀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各學校不得拒收。
㈢民辦初中招生
1.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必須遵守《義務教育法》和國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規與政策,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依規實行招生,優先接收本地生源。
2.市船山實驗中學、市成章實驗中學招生采取微機派位與自主招生二種形式進行,其中,各校招生計劃中60%的學位用于微機派位,剩余學位用于學校自主招生。其它民辦初中自主招生。
3.微機派位。微機派位招生對象為具有國網學籍系統市城區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和隨遷子女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具有市城區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學生(家長)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衡陽市中小學招生與考試信息網(http://zsks.hhyedu.com.cn/)自主報名,每位符合報名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只能報讀一所民辦初中;隨遷子女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由其監護人陪同持戶口薄、房產證及《小學生素質報告冊》到招生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相關信息報市中招辦(電子郵箱:30473951@qq.com)。市中招辦組織實施微機派位工作,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紀監、法制、公證、新聞媒體、家長、教師等代表對微機派位過程進行監督。
4.自主招生。招生學校應在市中招辦規定的時間內,按有關政策和規定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學校錄取學生時,實行免試錄取入學,可通過《學生成長記錄手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方式,了解學生平時的學習情況、綜合素質、興趣特長等。
三、招生計劃
市教育局根據公、民辦初中的申報、學校辦學條件及其上年實際招生人數等情況綜合考慮,下達招生計劃,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從2016年秋季起,市城區各初中學校一年級新生班額均控制在55人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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