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邢臺小升初較去年有所變化
來源:邢臺日報 文章作者:李開 2016-05-24 09:48:58

2016邢臺小升初較去年有所變化
2016年邢臺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出臺,公辦學校依然嚴格執行“就近、免試”的招生原則,民辦學校可以自主確定招生范圍、標準和方式。其中,公辦學校的小升初政策較去年有所變化。
公辦小學招生繼續由橋東區、橋西區教育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小學一年級招收新生為年滿6周歲(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今年初中招生政策與去年相比,內容稍有變化。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其中規定,對人戶一致的按政策執行,人戶分離的視情況安排,如片內學生人數超出學校招生計劃,則人戶分離的由市教育局協調到周邊可容納學校或有住宿條件的市三中南校區(市四中)、市六中、市八中、市十五中、市二十二中等學校就學。戶口遷入時間截止到2016年6月20日。
市教育局將根據市區各公辦初中學校招生計劃和周圍生源分布情況,劃定每所公辦初中學校的招生范圍,將小學畢業生按家庭住址分配到相應的初中學校,于6月底前將學校劃片招生范圍和分配學生名單予以公布,同時由各初中學校將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送達學生家長。
據介紹,7月1日至7月7日,市區各公辦初中學校辦理新生報到手續。市區戶口的學生,需攜帶戶口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小學畢業證書;學生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長期同住,戶口在一起的學生,戶口需遷入一年以上;對按城區規劃拆遷戶子女,可憑拆遷協議或回遷協議等相關材料,按當前實際居住地辦理入學手續。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則需攜帶戶口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協議原件)、工商營業執照或務工證、居住證(一年以上)、居委會證明、小學畢業證書。非市區小學畢業生符合到市區上初中條件的,需要在7月10日至7月20日期間,攜帶相關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登記手續,分配情況于7月25日前通知各學校。
依據有關規定,民辦學校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同等的招生權,但不得通過各種形式的選拔性考試、競賽等方式錄取新生。民辦中小學招生時間從7月份開始,不得提前。
根據教育部門規定,嚴禁義務教育段學校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嚴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擇校費”、“贊助費”等費用;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學校要按規定隨機、均衡分班,對專任教師均衡編排;嚴格按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凡學校擅自突破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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