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金華市小升初招生政策解讀
來源:金華日報 2016-05-27 11:16:35

2016年浙江金華市小升初招生政策解讀
近日金華市教育局發布市區2016年小學、初中招生政策,對學生及家長關心的問題作了解答。據了解,今年在招生時間、學區、監管辦法等方面都有一定變化,請家長們注意。
報名時間有所調整
據介紹,市區今年義務段學校招生時間安排是:6月底前,區教育局下達所屬義務段學校招生計劃。7月2~3日,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學區內)報名。7月5日,符合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條件,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市區有私有住房的務工人員子女報名。7月6日,符合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條件,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市區無私有住房的務工人員子女報名。7月10日,學校進行招生情況公示,7月20日,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與去年相比有變化,請家長注意時,不要錯過。
具體報名方式如下:
(一)學區內學生
城市兒童、少年入學。具有市區非農業戶籍(以公安部門核發的戶口本為準)的適齡兒童、少年,攜帶本人戶口簿及其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明〔房產證或無房證明(附租房合同)〕到學區(教學服務區)學校報名。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與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居住房產要求一致,并在入學當年5月31日前取得。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監護人)無私有住房的,按戶口所在地確定學區,報名時須攜帶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本及其法定監護人的無房證明。
農村兒童、少年入學。具有市區農業戶籍,長期生活在戶口所在鄉鎮的適齡兒童、少年,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到各鄉鎮確定的學區學校報名。
(二)有房無戶務工人員子女
報名時需攜帶:戶口本、房產證;戶籍隸屬于婺城區、金東區、金華開發區的務工人員子女,報名時需提供戶籍所在學校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戶籍不屬于婺城區、金東區、金華開發區戶口的務工人員子女,報名時需提供公安機關核發的浙江省居住證或一年以上臨時居住證。
符合以上條件的有房無戶務工人員子女可持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學校填寫金華市區有房無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申請表申請入學,在有空余學額的前提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三)無房無戶務工人員子女
報名時需攜帶:戶口本;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金華城區務工一年以上的證明(由所在企業證明并提供體現務工關系的一年以上工資表、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個體戶提供2015年6月底前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營運證、稅務登記證等);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金華市區參加社會保險滿一年以上的證明(2015年6月底前辦理,且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連續繳費);監護人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租房合同,或企業安排的宿舍居住證明);戶籍隸屬于婺城區、金東區、金華開發區的務工人員子女,報名時需提供戶籍所在學校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戶籍不隸屬于婺城區、金東區、金華開發區的務工人員子女,需提供我市公安機關核發的浙江省居住證或一年以上臨時居住證。
符合以上條件的無房無戶務工人員子女可持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到實際居住地學校填寫金華市區無房無戶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申請表申請入學,在有空余學額的前提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所有報名人員的監護人需保證所提供的信息、證件、證明材料等真實準確。
(四)特殊兒童、少年
適齡的中度視障兒童到省盲人學校報名入學(招生聯系電話:0571-63461643)、適齡的中度聽障、智障兒童到金華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入學(招生聯系電話:89139502,89139501)。適齡的輕度殘障兒童、少年可到所在學區學校隨班就讀,適齡的重度殘障兒童、少年可由所在學區學校送教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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