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要從“心”上根治(2)
來源:中國教育報 文章作者:江蘇省中學語文特級教師 2016-06-07 11:39:58

法治是不可動搖的鐵律。學校教育需要“愛的教育”,而一旦觸及法律法規,則應當堅持原則,不能手軟。一些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后,讓人常常感到難以接受的是“雙方和解”。這怎么是“雙方”的事呢?有些傷害,極可能導致受欺凌者和旁觀者心靈受傷,人格扭曲。“教育為主”當然必要,如果危及學生生命安全,豈是“調解”能敷衍過去的?
學校和家庭要重視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讓學生面前有“高壓線”,知道什么是絕對不可以做的事。一旦出現惡性侵害事件,應當追究學校、教師、家長的教育責任,不能以“道歉”“賠償醫藥費”之類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目前,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法》所知甚少,有些人甚至錯誤地理解為“未成年人違法不究”,這類無知傾向會導致少年兒童對法律的誤識,值得警惕。學校和社會,應當關注少年兒童家庭的法治教育狀況。如果少年兒童在家庭沒有對法的敬畏,當他走進學校,很可能缺乏自我控制力,無法約束自己的行為。
每一次披露的校園欺凌事件,往往都帶出欺凌者比較復雜的家庭因素。然而這并不表示從特殊背景的家庭走出的孩子都是粗野的。貧窮,單親,父母文化低,外出務工等等,不能成為孩子沾染惡習的理由。媒體和有關人士在介紹事件背景時,應當從學校和社會的教育評價維度觀察問題,尋找深層的因素。
孩子教養代表家庭教育水平,學生文明素養代表學校教育水平。長期以來,一些學校和家長“偏重分數,輕視素養”,只要考試成績,不講文明素質,學校管理松弛,部分學生因成績好而備受老師嬌寵,言行粗魯,極易與同學結怨;有些學校則強調學生學業基礎較差,難以管控,便放任自流,校風敗壞;也有些學校的“加強管理”治標不治本,不注意對學生進行有效的心靈輔導,把教育工作簡單化。“管控有余,教育不足”,忽視了對學生的人格教育,留下一系列隱患。這些,都應當引起教育管理部門的重視。
校園欺凌現象,根在心靈,責在家庭、學校和社會。終結校園暴力,還要重視人格培育。少年兒童在心智上具有較強的可塑性,只要教育適當,有可操作的規則教育、行為教育,教師能嚴格履行職責,建設安全文明的校園并非難事。重視培育學生的文明修養,讓學生有正常的人際交往能力,尊重他人,尊重自我,形成健全人格;教育學生嚴守道德底線,不管在什么場所,都有守法的自覺。同時,國家要加強法治建設,完善相關法規,嚴格執法,以此加強對校園暴力行為的預防和懲罰,進一步明確家長、學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責任。有文明安全的校園,才會有學生的健康快樂。
相關文章
- 小學1-6年級作文素材大全
- 全國小學升初中語數英三科試題匯總
- 小學1-6年級數學天天練
- 小學1-6年級奧數類型例題講解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奧數練習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奧數知識點匯總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教案匯總
- 小學語數英試題資料大全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期末試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期中試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語數英單元試題整理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