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濰坊市小升初招生入學政策解讀
來源:溫習考試網 2016-06-29 10:48:50

2016年濰坊市中小學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發布,2016年山東濰坊市小升初招生政策詳情如下,供參考。
關于嚴格規范2016年全市中小學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屬各開發區文教局(教管中心、教管辦),有關直屬學校:
中小學招生工作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為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嚴肅招生紀律,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預防違紀違法現象發生,現就做好2016年全市中小學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就近免試入學規定。各縣市區要嚴格執行“公辦不擇校、擇校找民校”的規定,落實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近招生、劃片入學”的要求,并積極探索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需要對學校招生服務范圍進行調整的,須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家長的意見,并報當地政府同意后實施;且須進行風險評估,制定應急預案。凡超出學校招生服務范圍,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得注冊學籍。初中擇校學生,一律不享受指標生待遇。任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公辦、民辦)不得采取學科文化知識測試或其它任何變相形式的考試、考查、測試等方式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獎勵證書或考級證明等標志性成果作為招生依據。
2.嚴格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加強對普通高中報名、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統計、錄取等過程的管理,嚴格按上級規定和經批準后公布的招生方案執行。嚴禁任何縣市區、學校擅自超計劃、超范圍錄取學生或接收學生入學。未經市教育局審批設立的高中學校,一律不得招生。經批準可以到市外招生的民辦高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嚴禁違規宣傳,嚴禁設招生代理,嚴禁采用“回扣”等方式違規招生。
3.嚴格控制班額。今年,全市中小學起始年級嚴格按省定標準班額招生,小學不超過45人,中學不超過50人。實行均衡編班,所有學校須按常態平行分班,均衡配置校內教育教學資源。禁止學校舉辦重點班、快慢班或特色班等;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學校不得舉辦實驗班。確因資源不足超規定班額招生的,要“一校一策”,確保2017年新學年解決大班額問題。對存在大班額的學校將予以通報。
4.全面實行陽光招生。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主動公布招生政策,并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方式,加強對招生工作和招生政策的宣傳,廣泛告知所有學生家長。各中小學校要做到招生時間、條件、程序、計劃、結果“五公開”。嚴禁弄虛作假,禁止通過中介代理,發布虛假廣告誤導社會、學生及其家長。各中小學校的招生信息須及時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所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在開學后一周內通過校內張榜、網站公布等形式向社會公開當年招收新生的有關信息,主動接受家長、學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市、縣兩級督學要列入“督學清單”,專項督查,杜絕走過場的行為發生。
5.全力做好招生報名咨詢服務。5月13日前,各縣市區、中小學校均要設立招生咨詢機構,安排熟悉招生業務、綜合素質高的工作人員解答學生家長的咨詢,妥善受理社會各界反映的問題。中小學的招生咨詢機構要設在學校傳達室等便于直接服務于學生家長的位置。招生咨詢方式和相關工作人員姓名及聯系方式要及時向家長公開。
6.切實加強招生工作廉政建設。要把加強廉政建設、加大違紀違法案件查處貫穿到各級各類學校招生的全過程,堅決抵制徇私枉法、權錢交易、亂收費等行為;要加強對涉及招生各環節相關人員的教育,加強制度防控。要采取切實措施,堅決杜絕出現“招生中介”、“招生代理”現象,防止不法人員從中漁利。要嚴查出賣和故意泄露學生和家長信息的行為。各縣市區教育局和中小學校黨組織要切實擔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在招生過程中主動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維護風清氣正的招生環境。對違反招生紀律規定的部門、學校、校長及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分別給予嚴肅處理,維護廣大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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