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分類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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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及現役軍人的適齡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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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戶口簿、監護人戶口簿(直系親屬外的監護人還需提供委托監護的公證書)、實際居住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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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隊師級或市民政局以上證明、現役軍人身份證件(如軍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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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母均長期患重病或失去監護子女能力的殘疾人委托本市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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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父母均為從事地質勘探等長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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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級市)以上民政局證明、監護人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有效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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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從事承擔政府環衛作業工作服務連續兩年以上的環衛臨時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適齡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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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發的《廣州市環衛工人(非廣州市戶籍)子女入學證明》、計劃生育證明、連續兩年以上在穗繳納社保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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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藏干部職工房產證及其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進藏干部職工證明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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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含外國專家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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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的《廣州市留學人員優惠資格證》、單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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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屬引進人才持《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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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依照《廣東省引進人才實行〈廣東省居住證〉暫行辦法》申領的《廣東省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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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的《廣州市高層次人才證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證書》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出具的有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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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的廣州市人才綠卡(主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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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所獲得“廣州市優秀外來務工技能人才”、“廣州市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或越秀區政府授予優秀稱號的證明材料、監護人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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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級市)以上臺辦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父親或母親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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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榮譽市民證書、本人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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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特殊情況由區(縣級市)以上教育局根據有關政策確定。2.因上級政策調整等導致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對象或證明材料發生變化時,以上級補充發文為準。3.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出具證明的單位對證明真偽性及因此產生的問題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