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2)
來源:網絡資源 文章作者:奧數網整理 2019-01-08 15:46:42

④加授蒙古語授課的小學結業生升學安排
呼和浩特市民族實驗學校加授蒙古語小學結業生對口升入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五中學,也可自愿升入呼和浩特土默特學校加授蒙古語班。
⑤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盛樂實驗學校九年義務教育招生要按照和林縣招生入學工作安排進行。
(2)市區民辦初中招生
①報名
選擇就讀市區民辦初中學校的小學結業生,必須在規定時間登陸“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完成民辦初中學校網上報名。報名學生要按照操作要求準確完成個人基本信息采集,并根據招生計劃,在網上填報市區民辦學校志愿。屆時,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各民辦學校招生地點及聯系方式。完成時間:2018年5月1日—19日。
②錄取
市區民辦初中根據本校志愿填報結果、本年度招生計劃、相關規定和本校實際情況自主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完成時間:2018年5月20日—28日。
③公布結果
市區民辦初中完成新生協議簽訂、報到、注冊工作(每名學生只能與1所民辦初中學校簽訂協議),并將注冊新生花名冊報主管教育局備案,完成時間:2018年5月29日—31日。
④已被市區民辦初中學校錄取并簽訂入學協議的小學結業生,其法定監護人必須到其結業小學的主管教育局簽訂放棄公辦初中“小升初”電腦派位協議。如繼續參加公辦初中“小升初”電腦派位則被視為擇校,三年后中考時不具有“分招”資格。
⑤有關市區民辦初中招生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和學校錄取等具體操作程序與規定另行通知。
3.招生要求
(1)市區公辦初中(呼和浩特土默特學校除外)招生,嚴禁以學校為單位自行招生和跨區跨片招生。各公辦初中在“小升初”電腦派位結束后一周內完成編班,要實行均衡常態分班,不得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分班結果(包括班主任和學生名單)于2018年7月3日前向社會公布。
(2)市區民辦初中自主招生工作必須在市四區教育局指導下進行,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完成。各民辦學校不得收取報名費、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可提出補錄申請,由市教育局另行確定招生時間,不得隨意招生。
(3)未在戶籍地就讀的小學六年級學生,如有返回戶籍地就讀初中的意愿,需持相關證件到戶籍地的轄區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核,由轄區教育局結合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三)認真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聽力殘疾和智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戶籍地教育局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積極鼓勵各旗縣區特殊教育學校開辦盲童班,為視力殘疾兒童、少年提供就學機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縣區教育局要按照招生工作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領導,確保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二)規范招生管理。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
(三)加強宣傳服務。各旗縣區教育局要通過市、旗縣區兩級教育網站、學校網站和新聞媒體等渠道,把招生相關信息向社會公布,為家長、學生提供咨詢、指導和服務。
(四)強化監督問責。各地區教育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于民辦學校違規招生,可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取消辦學資格的處罰。2018年秋季開學后兩周內,對全市學校進行招生工作專項檢查,對于存在嚴重違規招生行為的地方和學校要及時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所有涉及招生考試的相關信息由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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