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答案與解析:
甲比乙多跑500米,應比乙多休息2次,即2分.在甲多休息的2分內,乙又跑了200米,所以在與甲跑步的相同時間里,甲比乙多跑500+200=700(米),甲跑步的時間為700÷(120-100)=35(分).共跑了120×35=4200(米),中間休息了4200÷200-1=20(次),即20分.所以甲第一次追上乙需35+20=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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