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2016年小升初招生入學工作意見
來源:大連教育局 2016-05-20 11:01:49

大連市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幼升小小升初)
各區市縣教育局,各先導區教育行政部門:
為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遼寧省義務教育條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6﹞1號)和《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中小學招生和初中生畢業升學考試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16〕16號)要求,現就大連市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推進教育公平為目標,以構建面向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的教育服務體系、規范學校辦學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免試就近入學的合法權益。
二、工作原則
(一)科學劃分學區。各區市縣、各先導區(以下簡稱“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所在社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制定年度學區劃分方案,為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科學劃定招生范圍。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園區(以下簡稱“市內五區”)繼續實行小學、初中單校劃片就近入學,小學畢業生按“對口直升”的辦法免試就近升入初中。其它地區也要因地制宜,按照地理位置相對就近、辦學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則,將初中和小學結合成片,統籌劃定學區。
(二)合理確定班額。根據本地區實際,合理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班級規模,原則上班額控制在45人以內。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相對集中的學校,如確有困難可適當放寬班額。有條件的地區,逐步實行小班化教學。
(三)實行陽光分班。本著公開、公正的原則,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要實行陽光分班,其它年級原則上不得重新分班。學校不得按學生學習成績分快慢班和編排學生座位,不得以創辦特色為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特長班、補習班、奧數班等,不得以分層次教學的名義變相分快慢班和重點班。
(四)確保學生免試就近入學。各學校要按照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當年劃定的學區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任何學校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學區學生入學,不得接收無學籍的學生;不得采取或者變相采取任何測試形式選拔學生入學,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生源,不得舉辦或與培訓機構聯合舉辦、委托舉辦生源預備班,不得委托各種社會培訓機構為其舉行選拔考試,不得以社會培訓機構提供的考試成績和推薦的名單為依據招收學生。各小學不得為任何初中學校的違規招生提供動員、組織學生等服務,不得向學生及其家長做招生宣傳。未經市教育局批準,任何學校不得擅自以開辦特長班(含雙外語班)、舉辦各種學科類實驗班和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等名義跨學區招生。跨行政區招生,必須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按計劃招生。
(五)學校接收學生就近入學的依據。學校接收學生就近入學主要依據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統稱家長)的房產證(包括所有權證、使用權證等)和戶口簿,學校根據上述“兩證”并核實學生實際居住地后,接收由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劃定的學區內學生入學就讀。因貸款購房暫無房產證的,須提供學生家長購房合同、商品房交款專用發票、貸款保險單、完稅憑證等原件。無房產證而租賃房屋者,須提供房管部門開具的學生家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房屋信息查詢表》(市內五區須同時提供市內四區和高新園區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信息查詢表》),到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指定的學校就讀。
學校接收學生入學,原則上要求戶口簿和房產證一致,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兩證”不一致,以學生家長房產證為準安排學生入學。有多套房屋者,以實際入住的房產證地址所在學區安排學生入學。
有下述情況之一的,由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本著公開、公正和有利于就近入學或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一調配到指定學校就讀:
1.無房產證而在其親屬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
2.與其他人共有房產證的;
3.集體戶口無固定住房的;
4.在非住宅性質房屋(如公建房、車庫等)居住的;
5.因房屋動遷暫未回遷且無房租房的;
6.其他情況。
>>點擊下一頁繼續查看
相關文章
- 小學1-6年級作文素材大全
- 全國小學升初中語數英三科試題匯總
- 小學1-6年級數學天天練
- 小學1-6年級奧數類型例題講解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奧數練習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奧數知識點匯總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教案匯總
- 小學語數英試題資料大全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期末試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期中試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語數英單元試題整理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