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蕪湖市區小升初招生工作意見(2)
來源:蕪湖新聞網 2016-06-13 10:42:07

四、招生辦法
(一)市區戶籍學生入學。
1、符合“兩個一致”按照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兩個一致”是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法定監護人(父母,下同)戶籍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且房產為完全產權。
符合“兩個一致”的學生在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確認實際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監護人戶籍、房產證(完全產權的房屋產權證等有效證件)地址為準。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在一起的,以與學生實際居住在一起的父親或母親的戶籍、房產證地址為準。
作為入學房產其用途(性質)須為住宅用房,工業用房、商業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為入學房產。
2、因特殊情況造成戶口與實際居住地分離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①已入住新購住房暫未辦理房產證、戶籍已入的,憑購房合同及全額購房發票等證明材料,在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②拆遷戶需提供拆遷協議書和原房產證等證明材料,按拆遷協議安置地址就近入學。
③市區戶籍租房的,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二)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就學
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執行《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持有蕪湖居住證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相關政策的通知》(蕪政辦[2014]21號)的要求,按照市教育局《關于貫徹落實外來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相關政策的實施意見》(蕪教基[2015]10號)辦理。家長需持學生及其父母的戶籍和蕪湖的居住證,向居住證地址所在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提出就學申請,按照居住證地址統籌安排入學,購買房屋且戶籍遷入的安排就近入學。
外來人員未領居住證、居住證失效或住所變化應及時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三)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①各區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招生辦法。
②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負責做好戶口和房產證等審核工作。戶口和房產證等經審核后,原則上不得變動。
③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在戶口和房產證審核過程中,如發現問題,應做好登記工作,在移交戶籍、房屋管理等相關部門確定后妥善處理。
五、報名方式
1、小學報名:
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負責做好小學新生報名登記工作,報名時間為6月-7月15日,具體時間由各區結合實際確定。
2、小升初報名:
市教育局統籌協調,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負責做好小升初報名登記工作。
(1)鏡湖區、弋江區、經開區的所有小學及鳩江區的江南片學校,在讀六年級的學生進行“小升初網上報名”;其他小學的在讀六年級學生仍按原來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5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未在市區小學就讀的六年級學生,由家長攜相關材料,前往戶籍或居住證所屬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報名。報名時間為5月21日至7月20日。
相關文章
- 小學1-6年級作文素材大全
- 全國小學升初中語數英三科試題匯總
- 小學1-6年級數學天天練
- 小學1-6年級奧數類型例題講解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奧數練習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奧數知識點匯總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教案匯總
- 小學語數英試題資料大全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期末試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期中試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語數英單元試題整理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