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番禺區2019年積分制入學方案
來源:網絡資源 2019-03-15 15:14:17

廣州市番禺區2019年來穗人員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辦理須知
根據《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番禺區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番府辦〔2015〕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穗府辦函〔2016〕174號)、《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落實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意見有關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及其實施細則的精神,現開展番禺區2019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有關規定如下:
一、申請對象
(一)來穗人員(以下簡稱“監護人”)在廣州市辦理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計算截止時間至2019年8月31日),已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且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
(二)監護人子女為適齡入學申請人(以下簡稱“入學申請人”),須符合本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或當年應屆小學畢業,擬在居住證所在地教育區劃內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或升讀初中一年級。義務教育階段其他年級,不接受“番禺區積分制入學”排名人員的轉學或插班申請。
二、申請流程
廣州市番禺區2019年積分制入學申請流程圖
詳細說明:
廣州市積分制申請階段(建議申請人在3月27日前完成)。根據《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以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工作實行個人自愿、屬地申辦、統分結合、動態調整的原則,申請人須申報并核定積分后才能申請積分制入學等公共服務。申請人需先在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網站(http://lsj.gz.gov.cn/)注冊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注冊并按要求填報資料,預審通過后,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居住證申辦所在鎮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積分制受理窗口核驗后,正式提出積分申請。經審核、認定的積分分值,將作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的重要依據。
由于廣州市積分制申辦的審核和認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時限(從申請受理到獲得積分需35個工作日),建議有需要提出積分申請入學的監護人及配偶提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上提出積分申請或積分調整,預審通過后,于3月27日17:30前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受理窗口核驗,以完成積分制的受理申請流程。
未取得積分分值的,將不能提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
積分入學申請階段(5月7日-5月27日)。積分入學網上申請系統開通時間為5月7日9:00-5月27日17:00,監護人通過“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積分入學鏈接進入,或進入區教育局網頁登錄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積分入學相關指引提交積分入學申請,完成注冊和上傳申請信息。
積分入學審核階段(5月28日-6月6日)。相關職能部門對番禺區加分項相應數據進行網上審核、反饋積分。6月7日公布積分入學專項積分分值。項目呈現積分結果后,監護人可登錄系統查詢,監護人對番禺區加分項審核結果有異議,可在6月10日-6月12日通過系統提出一次申訴要求,相關職能部門重審申訴項目。
積分入學專項積分現場確認(6月13日-6月15日)。各項積分在網上審核結果呈現后,所有監護人須到各鎮(街)積分制入學申請受理窗口進行現場簽名確認積分結果。
積分結果公示(現場確認結束后)。 公示積分批次與排序結果。
填報學校志愿(教育部門所定時間)。教育部門以當年公示確認的監護人積分批次與排序為依據,按照“分批分配,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學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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